市城管局2006年工作总结及2007年工作计划
2006年,市城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四创”工作目标,以改革为动力,以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着力点,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创新城管机制,大力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净化、美化、亮化、有序”工程,城管工作呈现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㈠以实施市容专项整治为重点,促进经营秩序的不断改善
我们从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多次牵头组织对城区“三种经营”、早夜市摊群等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采取摸底排查、强化宣传、突出重点、督导检查、排序通报等一系列措施和方法,从而保证了整治效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百货楼周围、贸易大厦门前、宏光市场、田源集贸市场周边、恩村三街等市容环境脏、乱、差部位,每天早7点至晚10点实行重点监管,通过集中整治,共治理店外经营1673家,清理占道经营1550处、流动商贩2340人次,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与沿街门店签订协议书800余份,规划、规范8个夜市摊群,城区环境面貌逐步改观。
㈡以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治理为突破口,城市环境面貌明显改观
全市环境卫生集中治理活动作为市“四创”指挥部今年安排的十一个专项治理的第一仗,标准高、要求严、难度大。为确保此项活动取得预期效果,活动开始前,我局对城区垃圾积存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摸底排查,逐一建立整治台账,拟制出整治方案,组织召开了动员大会,同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五个督导组,分赴六县五区现场督导,开展专项检查,并按得分多少进行排序通报。为从源头上控制垃圾乱倒行为,还组织成立了6支120人的环卫监察分队,对市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重点部位实行昼夜巡查,蹲点守候,通过集中治理,共清理各类垃圾5万余立方米,有效遏制了垃圾围城现象的发生。
㈢以“高、大、新、亮”为标准,规范设置户外广告,城市品位不断提升
对市管13条道路广告标牌进行了全面整治,依法拆除各类非法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56处,对陈旧、破损影响城市容貌的广告标牌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更新大型广告画面35面,更换道路隔离带广告牌1000余块。配合我市创建双拥模范城、创建平安焦作、“四创”等重大活动,在市区主要广场、主要道路、进出市口设置了1540余块计2.1万平方米的公益广告,起到了宣传焦作、美化市容的作用。
强化亮化设施监管,督促亮化责任单位加强对已建亮化设施的养护维修管理,保证了全市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亮化效果。
㈣以城管体制改革为动力,市、区两级管理体制初步理顺
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7月13日对下放的审批管理权进行了移交,实行属地管理、重心下移,城区政府成为城市管理的主体,我局由过去的直接管理变为监管,为确保监管有力,我们起草制订了《焦作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办法》,明确了考核对象、内容、方法、标准及奖惩措施。同时,加强对城区的协调和指导,对重要路段和重点部位一度出现混乱的问题,我局在完成自身治理任务同时,抽调人员车辆协助城区执法,及时扭转了路段管理移交之后暂时出现的混乱局面。
另外,我局创新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市场化、社会化运作水平。将两年来新增的塔南路南段、民主南路、东环南路、人民路等道路清扫保洁权,向社会公开拍卖;对已建成的10座星级旅游公厕、市区8条主干道1000个果皮箱、夜景照明设施的管理维护以及非法喷涂张贴小广告清理向社会公开招标,实行市场化管理;通过机制创新,城市管理逐步实现由“以费养人”到“以费养事”的转变。
㈤以抓队伍建设为根本,端正政风行风,塑造城管新形象
我局结合“改革创新年”和“市民满意年”活动的开展,加强自我约束,完善内外监督,从源头上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坚持经常登录政府在线,浏览市长论坛网站,了解民情,关注民生,帮助网民解决问题314件次,得到了网民和上级部门的肯定,《中国青年报》、《人民网》都对我们的“局长当版主”现象进行了宣传报道。二是积极指导城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专门召开了五城区城管执法工作会,对群众提出的涉及城管队伍形象和行风建设问题,逐项制订整改措施,并纳入平时考核范围。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行风热线、举报电话、聘请监督员等方式,千方百计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对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都高度重视,逐项落实。
回顾一年来的城市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三种经营”、马路市场还没有得到较好治理,早夜市经营秩序还较混乱,个别地段还不同程度出现反弹。二是对城管体制改革后,城市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探讨不够,长效监管机制还没有健全。三是城管队伍素质和行风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不文明执法现象依然存在,为民服务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2007年,我局将紧紧围绕高标准精细化管理城市的总要求,以建设和谐城管为工作目标,进一步理顺城管体制,创新监
